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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王卫
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后,和谐成为人们经常提起的话题。近日在基层听到有人这样解释“和谐”:“和”由“禾”与“口”组成,意为每一张口都有饭吃;“谐”为人人都可以说话,表达自己的意见。这种解释似乎有点道理,但仔细考虑就会发现这种说法不太准确。
人在生活中追求个性,彰显自我,这无可厚非,但要建设和谐企业,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规范。当前,企业改革不断深化,难免有人因为利益调整没有达到自己意愿,而产生不理解甚至偏激的想法,这与和谐理念是有很大距离的。
和谐实质上是一种配合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中对和谐的解释为:配合得适当和匀称。温家宝总理在看望季羡林先生时曾引用管子“和合故能谐”的话阐述说:“有了和睦、团结,行动就能协调,进而就能达到步调一致。协调和一致都实现了,便无往而不胜。”构建和谐社会,建设和谐企业,首先要正确理解和谐,既要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“民主法制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”来全面把握它的深刻内涵,又要准确理解它的字面含义。在个人与社会、个人与集体、个人与他人出现矛盾时,按照和谐的理念,应以法律、法规以及企业规范约束自己,以求同存异的态度达成共识,而像上面提到的那样解释和谐是不正确的。我们在工作中应注意对这种理论概念的学习,加深理解,务必弄懂弄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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