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华社信息合肥8月23日电 近日,安徽省物价局发出通知,恢复乙醇汽油加剂加价政策,即添加清净剂后的乙醇汽油零售价格,在中国石油、中国石化确定的乙醇汽油零售价格基础上,每升加价0.06元。规定自8月15日起执行,试行期1年。
安徽省于2000年实施乙醇汽油加剂加价政策,并于2005年4月1日终止。此次恢复主要为提高乙醇汽油使用的经济性,降低油耗,保护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