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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准驾驶带病车!”四川石油管理局安全行车“十不准”如是规定。这个局的运输总公司进一步“延伸发挥”,加了一条“不准带病开车”。这不是简单的文字“发散”,在注重安全第一与以人为本的今天,这一条更显“人本”,彰显的是对长年奔波于野外的驾驶员们无尽的关爱。
长期以来,石油运输行业“带病开车”和“开带病车”一样,成了人人心知肚明的“潜规则”。为什么要“带病开车”,一位司机师傅说得明了:任务重,时间急,不开不成啊。
“带病开车”和“开带病车”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,潜藏的风险其实一样。
不管带着多大的“病”,即便是小小的流行感冒,萎靡不振、恍恍忽忽地上路,难免会方向难辨,反应迟缓,尤其是临门那一脚如果慢三拍,其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。事实上许多交通事故,都与“带病开车”有关。
而从某种角度看,“带病开车”并非司机们的错。很多时候,制度本身就没有监管“带病开车”;很多时候,管理者就这样睁只眼闭只眼默认了“带病开车”。这很可怕!
于是,笔者更加感到这个“不准”的难能可贵。“不准”,就是制度完善,制度来自管理层,落在操作层,只要执行有力,贯穿过程始终,就是安全的一大屏障;“不准”,就是以人为本,“不准带病开车”,过去只敢向往,不敢“奢求”,现在理所当然,顺理成章。毕竟,没有什么比人民生命更关天,比国家财产更要紧的了。
冷春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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